告别“药事服务费”,药学服务价格要来了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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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 要】:告别“药事服务费”,药学服务价格要来了 (工人日报) 以患者为中心 近日,在国家医保局指导下,福建省医保局印发《关于在省属公立医院试行药学服务
告别“药事服务费”,药学服务价格要来了
(工人日报)
以患者为中心
近日,在国家医保局指导下,福建省医保局印发《关于在省属公立医院试行药学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公立医院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,为15项临床药学服务“定价”,自2022年7月1日起试行一年。
记者注意到,早在2021年9月印发的《“十四五”全民医疗保障规划》中,在关于改革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的章节中就出现了“探索完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”的提法,业界对于这一新提法是否能和此前的“药事服务费”画上等号有众多猜测。
王维砚
文章来源:《中国临床药学杂志》 网址: http://www.zglcyxzzzz.cn/zonghexinwen/2022/0516/681.html